商商业住宅40年到期后的解决办法是当事人可以根据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商业住宅与普通住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土地使用年限不同、产权性质不同等方面。
核心提示: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主要是《物权法》第135一151条,《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4一58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7一23条、第2
核心提示:本案争执焦点是双方的《房屋转让协议》的性质及效力。关于合同性质,田某国主张是合作建房,秦某发、秦某洪主张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上诉人田某国与被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民事案由栏目在本文为您详细原告某公司因与被告某国土局、第三人某开发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原告某公司因与被告某国
核心提示:原告主张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1993年12月8日签订的《协议书》无效、以及在此前提下要求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返还已付款、赔偿损失和被告某镇政府承担连带
核心提示:本案是因五被上诉人认为上诉人詹遂某侵犯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引发的民事纠纷,系侵权民事案件,而非土地权属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 上
根据《物权法》第137条第一款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首先,国家与建设用地使用者可以就特定的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达成合意,从而
原告李某生、王某祥诉被告易门县六街镇某村民委员会十四组矿山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生、王某祥及其诉讼代理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概述:划拨与出让。 一级市场:划拨、出让 二级市场: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 《物权法》第137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诉辩主张 1. 原告诉称:2007年9月,原告人依法取得座落于伊川县城商都路中段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证号为伊政国用(2007)字第07号,面积1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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