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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海域使用权引发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6 23:27:4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村民因海域使用权引发纠纷,该如何处理?下面由法律快车为您介绍真实的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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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日镇赤山村两村民为海域使用权引纠纷

  当地镇、村有关部门已介入协调处理

  “从2005年起,我一直在岛上一海域从事水产养殖业。今年6月份,因为养殖区使用问题,我与一村民发生纠纷……”近日,家住南日镇赤山村的佘亚努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在村、镇干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双方应停止在纠纷的养殖区内生产,然而该村民仍置若罔闻。

  双方都没有海域使用证

  接诉后,记者来到南日镇对此事展开调查。据佘亚努介绍,从2005年至今,他一直在当地村民称为“过幸”的海域上从事水产养殖业,其养殖面积约为12亩。平常余某风里来雨里去在养殖区内忙碌着,甚是辛苦。而位于佘亚努的养殖区旁边,一直是片无人养殖的荒废海域。去年,同村村民方某在该片荒废的海域上养殖龙须菜,当时他和佘亚努并没有产生海域界限等异议。

  没想到,今年6月份,方某突然提出余某现有的一片养殖区是属其所有,他要讨回该养殖区,并把养殖设施设置在佘亚努的养殖区上。“我在这片海域上从事养殖业6年了,且我在养殖区上扎竹条、放石头及牵尼龙绳,如果我占用了他人的养殖区,对方早就提出异议了。”佘亚努坦言,因该片海域地处偏僻,在此从事水产养殖的村民都没有办理海域使用证。“10多年前,这里的海域一直荒废着,后来,一些村民先后在此从事水产养殖业,并各自划了海区界限,彼此之间相安无事。可今年夏季,方某突然提出说我的一片养殖区要归还给他。”佘亚努对记者说,因为自己并没有侵占他人的养殖区,所以也不存在“归还”这一事。况且,凡事都讲究一个“先来后到”,其在这片养殖区上从事养殖长达6年之久,而方某去年才在养殖区旁边的荒废海域上养殖龙须菜,在双方都拿不出海域使用证的情况下,方某凭什么说该片养殖区要归还给他?

  经研究村里作出处理意见

  在和方某产生纠纷后,村、镇干部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并进行协调,结果他和方某的意见还是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协调无果。为了避免因海域纠纷而产生打架斗殴的恶劣后果,今年8月份,经村两委研究决定,作出了处理意见。在采访过程中,佘亚努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赤山村作出的关于这起纠纷调解的处理意见书,其中内容大意为:“佘亚努一方的养殖区收起两巷(宽约10米左右)直至另一养殖户的养殖区,同时,该养殖户同样放出两巷海域给方某,养殖区间的肮道由方某负责解决,海区界限必须由村干部在场进行定位。在上述方案未得到真正执行时,佘亚努如果要在该海域的养殖区进行生产,必须收起两巷的面积,同时生产不得侵占到其他人的养殖区。而方某也应在无争议的养殖区生产,并收起引起纠纷的养殖绳,不得在产生纠纷的养殖区内强行进行设置养殖设施。”

  “想到乡里乡亲的,而且村干部一直劝我们要各退一步,于是我就接受了这个处理方案,但方某不服,他仍然在产生纠纷的海域上进行设置养殖设施。”佘亚努告诉记者,由于方某不接受这个处理方案,他要是收起对方设置的养殖设施,双方的矛盾将加剧;而如果任凭对方在原来其生产的养殖区上设置养殖设施,那么他的原有养殖面积大大“缩水”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方某。对方称10多年前,村委会分给了其一片海域养殖区。而没有经过他同意,佘亚努于5年前侵占了他的8亩养殖区;去年又侵占了他的8亩养殖区。但村两委及镇工作组在没有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偏听佘亚努的意见,因此他不能接受村里作出的处理意见。当记者问方某有何依据证明佘亚努侵占了他的养殖区时,对方说”这事全村都知道。”“你为何还在纠纷的养殖区内进行养殖呢?”记者问道。方某则称“这本来就是我的养殖区。”

  产生纠纷的海域仍在生产

  就此,记者来到南目镇并联系了分管副镇长林志强。“海洋资源属于国家昕有,他们两家都没有海域使用证。就海域纠纷一事,我们和村里几次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但事情没有结果。但考虑到尊重历史,还有当地传统的习俗等,村里作出了那份处理意见,这意见也是村里和镇里讨论后综合出来的。”最后,林副镇长建议记者向赤山村支部书记郭九春了解详细情况。

  赤山村支部书记郭九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92年,该村的确在这片海域上划分定置网捕捞海区给方某等10名村民,然而当时村里只说明大概的海域位置,没有准确定位出该海域的四至,而产生纠纷的海域就是与该定置网捕捞锚地相邻的海域,也就是谁也说不清楚这一片海域是不是原村里分给方某等10名村民的定置网捕捞锚地。而与方某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佘亚努在该片海域从事养殖已有6年时间,直到今年6月份方某才提出要讨回该片海域从事养殖。由于双方都不能提供有效的海域使用证,方某称要讨回养殖区,余某当然不让,于是就产生纠纷。

  “以前养殖龙须菜效益不佳,部分海域一直荒废着,从去年开始养殖龙须菜有效益,于是才有了这场纠纷的产生。”郭九春对记者说,村里当年给村民划分海域时,没有书面依据,但按村规民约假如分给村民的海域三、五年一直荒废着,那么其他村民便可在该海域上从事养殖。悉知佘亚努与方某因养殖区产生纠纷,村两委及镇下乡工作组,进村入户多方了解情况,并乘船到现场观察。经多次协调均无果,后来村两委研究决定作出了调解处理意见,但方某不服,仍在产

  生纠纷的海域设置养殖设施。“没有纠纷的海域他们双方可以继续生产。就此事,村里多次找到镇里,镇里表态说如果方某还在纠纷的海域上生产,那么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然后由几个部门联合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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