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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4 06:04:49 人浏览

导读:

失踪人口,指的就是消失在大众视线范围内,没有人可以找到他们的人群的种类。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要被定为失踪人口的话,是需要公安部门进行认定的。那么,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失踪人口,指的就是消失在大众视线范围内,没有人可以找到他们的人群的种类。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要被定为失踪人口的话,是需要公安部门进行认定的。那么,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

  《规定》中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进行了具体的描述:(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与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

  二、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三、宣告失踪的适用的程序的相关规定

  即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宣告某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某公民死亡的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都应当立案受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应当由审判委员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一般的案件,可以指定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在公告期间,如果下落不明的人仍无下落,人民法院在公告期间届满后,即可作出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有了确实音讯或者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国家公安部门对于失踪人口有着明确的定义,如果是满足定为失踪人口的条件。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是失踪人口。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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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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