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文为您介绍什么是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以及到期债务个别清偿行为撤销问题,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仅供学习参考! 什么是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核心提示:新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该制度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整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节录)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概念】 当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时,为确保全体债权人按照一定顺序和债权比例公平受偿,位务人应当通过破产程序保全财产井集中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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