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合同纠纷 > 追偿权纠纷 >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后如何追偿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后如何追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5 05:36:09 人浏览

导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追偿是指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协助债权人追回外欠债款,使企业资金正常流转,保证企业经营顺利进行的法律行为,而股东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后如何追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追偿是指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协助债权人追回外欠债款,使企业资金正常流转,保证企业经营顺利进行的法律行为,而股东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后如何追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后如何追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进行担保的,原股东履行的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公司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后如何追偿 

  二、追偿权的范围

  根据委托而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的追偿权与委托关系中受托人的求偿权相同,根据有关委托的法律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

  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为主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

  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但利率应采用法定利率。

  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对无因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必要的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一是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三、债务追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讨债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后如何追偿的相关介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进行担保的,原股东履行的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公司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追偿。另外,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不得不说诉讼可以说是最佳的一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