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讨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是否属于物权请求权的问题。 首先解释了什么是物权请求权,然后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第179条,最后指出了物权请求权的法律
核心提示:消除危险与排除妨害的区别在于,妨害是现实存在的、持续存在的,危险是尚未发生但可能发生或者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是从妨害中派生出来的。 【学科分类
核心内容:物权法草案规定: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物权法草案中物权请求权受关注 物权的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民事案由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上诉人刘某某、杨某某与被上诉人新宁县某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水电公司)财产损害赔偿与消除危险纠纷一案
核心内容:别墅后院改扩建三层地下室,其邻居称改建行为造成他的别墅地下室墙体开裂,故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消除危险,修复受损房屋。 范女士在别墅后院改扩建三层
核心提示:判决结果为由某某县电信公司支付给刘某某人民币88000元,以作为刘某某采取上述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所花费用及适当弥补xx气站在被县安监局关停期间的
核心内容:本案对于应定性为排除妨害还是消除危险,存在争议。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二是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
核心内容:法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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