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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7 22:40:1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本文为您介绍保险经纪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仅供学习参考!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

  核心提示:本文为您介绍保险经纪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仅供学习参考!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知识:

  什么是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保险经纪合同是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合同,一般包括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和咨询合同因该合同的汀立、履行、变更、终比等而产生的纠纷为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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