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婚姻家庭纠纷 > 扶养纠纷 > 扶养费纠纷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5 15:20:20 人浏览

导读:

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情形有给付方丧失劳动能力;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没有经济来源;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方不按要求给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的程序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