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01:18:50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过高的调整方式是双方协商进行降低,一般违约金数额不能够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违约后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没有写违约金,但有一方违约了,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赔偿其损失。违约金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在一方违约后,不得适用违约金条款,只能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其损失,其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可以同时请求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