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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责任包含哪些不同的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8 13:26:24 人浏览

导读:

网络侵权责任的类型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在司法实践当中,网络侵权纠纷的民事案件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

  一、网络侵权责任包含哪些不同的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网络侵权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网络侵权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而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网络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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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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