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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如何争取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6 11:44:53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解散员工争取赔偿的措施包括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一、公司解散后如何争取的赔偿

  员工可以积极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解散可以在哪些情况下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解散的效力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解散效力主要有:

  1.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经营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3.公司的债权债务均视为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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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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