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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债务承担后是否还可以追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3 14:47:22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规定的债务承担后是可以进行追偿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的条件包括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以及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等。

  一、民典规定的债务承担后是否还可以追偿

  债务承担后是可以追偿的。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债务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追偿权诉讼时效届满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向保证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三、连带责任人追偿权怎么判

  法律快车提醒您,连带责任人在承担了连带债务后,如果其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则连带责任人依法可以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进行追偿。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1.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2.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如果生效裁判文书已经明确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如判决文书没有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则需另行起诉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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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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