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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小孩有什么影响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2 13:05:3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会对孩子产生的法律意义上的影响最直观的是抚养权归属,父母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具有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则享有探望权,并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除此之外,父母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关系解除对孩子并无法律意义上的影响。

  一、离婚对小孩有什么影响吗

  由于离婚是对于夫妻关系的解除,是相对于结婚来讲的,所以当事人仅为夫妻双方,其他人没有办分到离婚之后的财产,就算是孩子也不可以。因为对于离婚所解除的夫妻身份来讲,孩子并没有在其中有着任何的作用。

  不过,在离婚当中,孩子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为孩子如果未成年的话,双方需要对于抚养权问题来做出一个协商。双方父母当中必须有一个人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另一个人就丧失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会有探望权,同时也要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也就是说在离婚的案件当中,孩子可以得到父母任何人一方的抚养费,这抚养费会一直给到孩子年满18岁为止,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是没有权限得到的。对于父母财产的得到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或者是接受赠与这种方式。如果父母任何一方出现意外的话,那么孩子就可以接受他的财产,但是离婚这种方式不属于接受财产的一种。

  离婚之后的财产对于孩子来讲是没有份的,但是他可以接受没有抚养权一方的抚养费,这抚养费是专门用于孩子18周岁之前的学习和生活。离婚之后,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还必须要尽到,只不过一方是法定的监护人,另一方可以行使探视权和给与抚养费的义务而已,但是离婚对于孩子的心理伤害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尽量的降低不良影响。

  二、离婚夫妻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1.孩子归女方的情形: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孩子归男方的情形:

  两周岁以下子女经父母双方协议约定可随男方方生活,但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女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归属,优先考虑的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其它应考虑情形: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执行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夫妻的协商方案执行即可。若双方无法就抚养费达成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载明的方案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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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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