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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网络侵权行为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1 17:09:18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规定是: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实施了为了侵权行为的,是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比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以及赔礼道歉等等。

  一、民典对网络侵权行为有何规定

  网络侵权承担责任主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网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网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从事了网络侵权的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三、网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归责原则: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客观上已参与网络,对每一次受侵权行为都有客观上的参与,具备了追究其责任的客观要件,所缺的只是主观要件,即适用过错原则来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未受到合法保护,仍应考察其主观意识状态,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网络著作权提供方参与网络著作发表,但这是一种无形资产,只有在等到侵权行为发生后,以被动的方式加以保护。

  3.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对被告人和著作权人采用平等原则,使被告人有辩解的机会,著作权人有较好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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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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