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婚姻家庭纠纷 > 离婚纠纷 > 离婚后户口本婚姻状况是什么

离婚后户口本婚姻状况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1 11:25:14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夫妻协议离婚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方可拿到离婚证。在离婚冷静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一、离婚后户口本婚姻状况是什么

  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婚。婚姻状况修改方如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本上的户籍信息,是没有任何的变化的,因为户籍的管理/变更是由派出所来管理的。如果想变更,可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去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离婚后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婚。离婚的时候就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来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当事人的配偶的户口从当事人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余家属的户口上,把家属的户口本也带上;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

  二、民政局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5.颁发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协议书能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