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合同纠纷 > 追偿权纠纷 > 连带责任人追偿权怎么判

连带责任人追偿权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9 20:58:59 人浏览

导读:

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判法是当事人依据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如果经过法院判决的,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承担。

  一、连带责任人追偿权怎么判

  连带责任人在承担了连带债务后,如果其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则连带责任人依可以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进行追偿。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1.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2.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如果生效裁判文书已经明确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如判决文书没有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则需另行起诉行使追偿权。

  二、关于连带责任是不是承担50%

  不是的。

  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连带责任不一定就是承担50%的责任。连带责任一般赔偿比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三、连带责任是否会受到时间限制

  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是可以限定期限的,例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可以和债权人约定保证的期限,超过保证期后,对债务不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