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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行为包含了哪些具体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5 07:18:38 人浏览

导读:

抽逃出资行为包含的具体行为有,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的方式变相抽回部分或是全部资金;将出资中的非货币出资部分,经过验资后抽走部分或是全部抽走;其他行为。

  一、抽逃出资行为包含了哪些具体行为

  抽逃出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公司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抽逃出资罪抽逃后又归还的还算犯罪吗

  行为人涉嫌抽逃出资罪,在抽逃后又归还的,还会构成犯罪,抽逃出资后归还的行为可以视为酌定量刑情节,不可以免除处罚。法律快车提醒您,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我国刑法中的抽逃出资罪是否已经取消

  抽逃资金罪没有被废除。公司发起人、股东构成抽逃资金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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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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