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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9 07:58:00 人浏览

导读:

解散公司后债务一般是用公司的财产来承担,具体是公司解散前要成立相应的清算小组,然后清算组要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并且申报期间不可以偿还债务。

  一、解散公司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公司解散后,所有的债权债务仍然由公司承担,因为人具有独立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由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解散通知格式

  公司解散通知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是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司的详细住所等;第二部分就是公司解散的事由,可以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情况需要解散公司;第三部分就是公告的日期,解散公告要向全部的债权人公告。最后就是破产清算。

  三、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解散的条件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

  4.公司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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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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