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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办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9 02:29:56 人浏览

导读:

共用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当事人协商无果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一、共用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办处理

  农村宅基地共同共有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也可以向土地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处理,无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对共有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照什么原则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共用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如下原则处理: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三、拆迁宅基地纠纷应当如何起诉

  1.撰写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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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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