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合同纠纷 > 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 >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生效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0 00:46:26 人浏览

导读: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生效,如果是符合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协议的内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的,则是可以生效的。

  一、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生效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一般是生效的。但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律规定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房屋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处应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程序,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这项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赠与公证应当由赠与人居住地或赠与房产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受理,当然,房产的赠与也能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发生转移前,可以无任何理由的撤销赠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