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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怎样处理是正确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5 07:43:16 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纠纷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申请处理;乡镇不受理的,要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一、宅基地纠纷怎样处理是正确的

  宅基地纠纷一般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照什么原则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如下原则处理: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三、宅基地三权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宅基地三权就是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者的具体规定如下:

  1.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在三项权利之中,宅基地所有权是唯一不可以转让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3.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户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和基础。农户最终能否获得宅基地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与民事权利性质不相符。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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