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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在民法典中规定有多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05:40:50 人浏览

导读:

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在民法典中规定是没有规定期限的,根据主债权存在的,担保物权才会存在。质押合同书面形式应当写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等。

  一、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在民法典中规定有多长

  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在民法典中规定是质押设立的是担保物权,而主债权存在的,担保物权存在,所以质押合同没有具体的有效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质押合同书面形式怎么写

  质押合同书面形式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质押合同

  三、质押合同的效力

  1.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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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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