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合同纠纷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诉讼代理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诉讼代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00:47:06 人浏览

导读: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诉讼代理是指的当事人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在代位权纠纷中进行诉讼代理的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

  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诉讼代理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诉讼代理是指,在代位权纠纷中,债务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债务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的代理人来参与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权人代位权的诉讼

  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