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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东资格之诉列谁为被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0 00:50:27 人浏览

导读:

确认股东资格之诉列公司为被告。主张享有股权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请求将公司列为被告,还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并且不会违反我国任何法律法规。

  一、确认股东资格之诉列谁为被告

  确认股东资格之诉中公司是被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主张享有股权的当事人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确认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标准有哪些

  1.形式化证据是通过一定的证据外观和载体予以识别的证据,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公示的证据:

  (1)形式化证据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

  (2)形式化证据不包括出资协议书、出资证明书、股份转让协议书等未经法定程序公示的证据;

  (3)各种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应当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原则。

  2.实质性证据是指投资者通过出资行为而取得的证据:

  (1)出资证明;

  (2)事实出资行为等。

确认股东资格

  三、隐名股东能否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能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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