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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离婚诉讼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1 00:53:20 人浏览

导读:

撤销离婚诉讼所需证明材料主要是有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书和证据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在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来进行裁定。

  一、撤销离婚诉讼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需要如下材料撤销离婚起诉:撤诉人的身份证明、撤诉申请书、撤诉理由的证据材料等,且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宣判之前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是否准予撤诉,必须经民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撤诉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原告撤诉的情况下,虽然也是会收取案件的受理费,但此时却会减半进行收取,不过此时需要由原告来承担才行。而一般在撤诉之后,要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原则上需要再等6个月的时间才行,但要是对方起诉离婚,则不受此时间的限制。

撤销离婚诉讼

  三、撤销离婚诉讼费用如何收取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离婚撤诉的话,诉讼费能退一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费退款的规定中,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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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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