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如何使用代位追偿权
导读:
保险公司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行使追偿权。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追偿,其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代位追偿权”。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不是车主自身的出险,而是对方的责任,属于对方出险。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对价,如果保险人尚未支付这个对价,则不得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
3.仅限于以下情形: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保险人的保险代位求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范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求偿获支持李某向郭某借10万元钱久拖不还,但李某在林某开办的江西吉水县科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10万元股权,且该股权已到期。于是,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限制我国法律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因此产生了不小的分歧。有的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保险人
华盛顿7月13日讯代表世界商业软件行业的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今天宣布,宾夕法尼亚州Marietta市的DonegalMutual保险公司支付10.5万美元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