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公司赔偿后用人单位不赔偿吗
导读:
工伤保险公司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是不需要再赔偿的,不过部分单位会给予一笔慰问金,但慰问金并不是强制单位必须要给的。
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享受。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员发生工伤,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相关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
1.强制性。工伤险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缴纳的,意外险选择性缴纳。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受益人不同。工伤险的受益人是企业和员工,意外险的受益人只有个人。
3.赔付比例不同。工伤险的赔付不仅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出现工亡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意外险的赔付,比例比较少,而且条款严格,限制较多。
4.解决问题的程度不同。
5.赔付机构不同。工伤险的赔付是由劳动局赔付。意外险的赔付由保险公司赔付。
6.缴费方式不同。工伤险是按月交给劳动局。而且缴纳工伤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替换。意外险都是按年交给保险公司。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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