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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分居证据需要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0 07:55:5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分居证据需要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等证据。离婚后财产的处理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的,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

  一、夫妻离婚分居证据需要哪些

  夫妻离婚分居证据需要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离婚后财产的处理

  1.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2.协议分割指双方自己决定如何分割,可以自愿签署分割协议;

  3.判决分割指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4.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一人一半,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分居

  三、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规定为3年,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严重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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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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