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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2 07:40:42 人浏览

导读: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存在丑化污损他人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允许擅自制作和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未经肖像权人允许发表、复制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肖像等。

  一、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

  1.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如,利用修图软件恶搞他人照片、使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形象等行为;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偷拍他人等行为;

  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摄影师未经模特同意将摄影作品公开发表等行为。

  二、肖像权可以转让吗

  肖像权可以完全授权给他人使用。法律快车提醒,具体的授权范围,授权使用的时间这些问题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协商的。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

  三、肖像权的内容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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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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