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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18 08:42:31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方式,如果造成损失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一、民法典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

  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

  4.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

侵害生命健康权

  三、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快车提醒您,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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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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