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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借款合同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7 08:49:28 人浏览

导读:

居间借款合同效力是合同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盖章或者签字后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居间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有多方主体、条款达成合意等。

  一、居间借款合同效力

  居间借款合同效力是一经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正式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委托人应当依约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居间合同成立的条件

  居间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居间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居间合同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居间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间借款合同

  三、居间合同的特征

  法律快车提醒您,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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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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