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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宣告无效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5 08:39:07 人浏览

导读:

婚姻宣告无效的情形是一方存在重婚的行为、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行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行为等。无效婚姻需要开庭审理的,并且提供相关材料由法院判决即可。

  一、婚姻宣告无效的情形

  婚姻宣告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存在重婚行为的;

  2.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的,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需要开庭审理吗

  无效婚姻需要开庭审理的。虽然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效力,但是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除人民法院宣告,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婚姻宣告无效

  三、无效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不适用诉讼时效。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的请求权,而婚姻无效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产生的,无论何时发现,人民法院均可以依职权或有关人员的申请,作出无效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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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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