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交社保的法律规定
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社保缴纳方面享有一定权益保障。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2.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
3.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5.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用人单位则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非全日制用工相较于全日制用工具有一些显著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且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都有法定限制,不得超过法定工时。这使得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报酬计算方面与全日制用工有所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协商同意订立口头协议,尽管《劳动合同法》允许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法说清,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多重劳动关系,企业不能因此辞退员工,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工伤保险的缴纳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尤为重要。
1.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通常不享有与全日制用工相同的社保待遇,因此工伤保险成为了他们的一项基本保障。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以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如果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4.这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和权益维护。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在社保缴纳和权益保障方面具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特点。
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劳动者则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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