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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02 07:33:49 人浏览

导读:

想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说法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应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离婚。离婚法院起诉流程是法院接到诉状后进行立案等。

  一、想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说

  想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说法是可以诉讼离婚,并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准予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想对方不同意离婚

  三、离婚起诉状应包含哪些内容

  1.原被告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

  2.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双方婚姻状况以及离婚理由。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及住所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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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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