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但未写女方名字可以吗
导读:
婚后购房但未写女方名字可以的,但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除外。
婚后购房但未写女方名字可以,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
1. 如果所买商品房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其他事由,该商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2. 根据出资的情况,双方自由决定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登记为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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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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