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
导读: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则承担过错责任。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分为两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
1.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
2.第三人责任与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教育机构在这个时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种补充责任与经营者未尽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是一样的。
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
2.产品质量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
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
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
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
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校园环境往往很多时候也会存在一些侵权行为,那么你知道校园侵权起诉中校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学校一般都是教导孩子的地方,一般学校出现了状况都会引发社会和家长的关注,特别是学校出了问题。那么对于校园侵权中学校责任承担?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学校一般都是教导孩子的地方,一般学校出现了状况都会引发社会和家长的关注,特别是学校出了问题。那么对于校园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包括学校吗?下面就让
在学校里面,学生之间都会被教育说要友好相处,但是当一些情况发生的时候,还是会存在一些侵权行为,这种行为有可能是学生之间的,但是也有可能是第三者,也就是学校外面的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