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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2 08:49:29 人浏览

导读: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则承担过错责任。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则承担过错责任。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

  一、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类型分为两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

  1.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

  2.第三人责任与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教育机构在这个时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种补充责任与经营者未尽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是一样的。

  二、侵权责任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

  2.产品质量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

  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

  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

  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

  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

  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什么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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