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侵害名誉权情形有哪些
导读:
作品侵害名誉权情形有新闻媒介和出版社未尽到审查义务造成转载作品侵害他人名誉、作品已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后仍予以转载的这两种行为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作品侵害名誉权情形是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1.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有审查义务而未履行该义务造成转载作品侵害他人名誉的,可以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行为;
2.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仍然予以转载,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3.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4.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侵害名誉权报警有用。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报警: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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