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技术合同纠纷 > 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 > 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

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13 07:47:43 人浏览

导读:

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在相关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完成者且有权利获得相关的荣誉以及奖励。技术成果的人身权仅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人,其他人是无权分享的,技术成果人仅仅指的是对该技术的完成提供了主要的、突出的贡献的人。

  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在相关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完成者且有权利获得相关的荣誉以及奖励。技术成果的人身权仅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人,其他人是无权分享的,技术成果人仅仅指的是对该技术的完成提供了主要的、突出的贡献的人。

  一、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

  《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九条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姓名、名称、名誉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等权利。身份权是基于血缘关系或者某种法律事实而产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即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取得国家荣誉证书、奖章和其他奖励的权利。这一权利与完成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人身紧密相联,因此,这一权利应当属于对完成技术成果作出了创造贡献的个人。因技术成果产生的人身权利专属于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个人,其他任何人无权分享。本条中所称的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是指对技术成果单独作出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不包括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的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人员,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辅助服务人员。本条中所称的技术成果文件,是指专利申请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科技成果登记书等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的证书和文件。

技术成果人身权

  二、人身权的特点:

  (一)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切不可分离,离开权利主体的人身就没这种权利

  (二)人身权不能转让、继承。

  (三)人身权没有财产内容,不能用金钱评价其价值。

  (四)对人身权的侵犯可以引起财产关系的发生,可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三、人身权是什么意思

  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的权利,它随着权利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并随权利主体的消亡而消亡,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是权利主体因一定的地位和资格而产生的权利,它随着当事人之间互相存在的荜种身份关系而存在,也随着这种身份关系的消灭而消灭,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等。《民法典》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人身权不可以与权利主体相分离,且不能继承与转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 [1]《侵权责任法》 第一条
  • [2]《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 [3]《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九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