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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3 07:12:38 人浏览

导读:

信用证对于一些大宗商品交易来说是一种不错的付款方式,但是信用证使用也有一些规定,那么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信用证对于一些大宗商品交易来说是一种不错的付款方式,但是信用证使用也有一些规定,那么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

  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信用证诸当事人的同意,不能取消。在征得开证行、保兑行和信用证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UCP600》)规定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一经开出,于有效期内未经信用证诸当事人(开证行、保兑行以及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对已开出的信用证不得作片面的修改或撤销。

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三、不可撤销信用证的特点

  (一)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固定的时间付款的确定承诺。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是:

  1、对即期付款的信用证——即期付款;

  2、对延期付款的信用证——按信用证规定所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对承兑信用证——a.凡由开证行承兑者,,承兑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于到期日支付票款;b.凡由另一受票银行承兑者,如信用证内规定的受票银行对于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不予承兑,应由开证行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者,如受票银行对汇票已承兑,但到期日不付,则开证行应予支付;

  (4)对议付信用证——根据受益人依照信用证出具的汇票及/或提交的单据向出票人或善意持票人履行付款,不得追索。

  (二)具有不可撤销性。

  这是指自开立信用证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条款和承诺的约束。如遇要撤销或修改,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依然有效。

  当然,在征得开证行、保兑行和信用证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怎样可以取消的相关知识,不可撤销信用证经过信用证诸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符合特定情形的也可以撤销,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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