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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6 07:03:22 人浏览

导读:

无论是兄弟姐妹关系还是婚姻关系,都会存在一件潜在的事情,对财产的分割,很多人会因为这个,因此闹掰了关系,那么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效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论是兄弟姐妹关系还是婚姻关系,都会存在一件潜在的事情,对财产的分割,很多人会因为这个,因此闹掰了关系,那么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效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效力

  按照,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财产分割协议,又称分单,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分单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二)、写作内容和方法。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三、核心内容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效力的相关内容,在处理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上,如果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就好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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