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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1 07:24:59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婚姻解除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往往是会延续到离婚之后的,此时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诉讼,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依据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婚姻解除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往往是会延续到离婚之后的,此时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诉讼,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依据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依据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二、离婚后不动产纠纷如何规定管辖

  离婚后不动产纠纷规定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依据的相关内容,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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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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