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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6 07:11:49 人浏览

导读:

针对农村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一些权利进行确认,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的,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有什么好处和坏处?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针对农村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一些权利进行确认,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的,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有什么好处和坏处?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农村房屋确权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农村房屋使用权一般不需要,房屋的矛盾都是侵权引起,房屋早已与分配时就已经完成确权行为,村里应有原始分地记录,如发生矛盾,调取房屋原始记录,都有尺寸位置的详细说明,对方是否侵权一目了然,所以不需要再次确权;

  农村房屋确权一般是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法院都不会受理单个村民房屋确权,法律没有规定单个村民确权条例,因为在分房屋时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户确权好了,并且都登记造册,所以原则上不再受理细部划分的确权申请;

  农村房屋使用权,如果受理了是因为办事员不懂政策法规,所以也不会有结果,遥遥无期。但是政府和法院都可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做出公正裁决。

农村房屋确权

  二、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

  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发证

  根据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就可以知道宅基地确权是在2013年开始的,未来将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调查,摸清全国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力争在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具体详细开展的日期要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也可以咨询一下村委负责人,或者是在网上搜一下乡政府国土部门的电话,问问乡政府国土部门的人员你所在村的具体开展时间。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是: 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颁发土地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农村房屋确权有什么好处和坏处的相关内容,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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