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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4 07:58:58 人浏览

导读:

在合伙企业当中,很多时候合伙人都会对自己手中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行转让,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那么你知道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合伙企业当中,很多时候合伙人都会对自己手中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行转让,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那么你知道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人合性决定了合伙人之间需要彼此相互信任和了解,所以对财产份额的转让规则作出了限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24条的规定,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要遵循下列规则:

  1、合伙人之间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发生转让后果,无需其他合伙人同意。由于这种转让属于内部关系,只影响到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变化,也不增加新的合伙人,因此,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就可以发生转让效力。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营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

  二、合伙财产的性质

  合伙财产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

  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由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退伙或者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只能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收回出资的价值量。以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丧失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合伙企业只享有使用和管理权。合伙人退伙或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按份共有。这种份额表现为一种潜在的份额,只有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时,份额比例才有意义,其作为各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割财产的依据。

  三、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的全部内容。当我们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时候需要进行股份转让或者是了解份额的规定来说一定是得知道她们的一些法律规定。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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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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