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后原有的法律关系是怎样
导读:
有些公司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资金没有办法继续运转,为了顾及公司的整个发展,公司领导不得不决定对公司进行减资,那么公司减资后原有的法律关系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法》第178条第(2)款:“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205条第(1)款:“公司在合并丶分立丶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対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减资后原有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实收资本变更或变动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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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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