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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能向其它保证人追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3 07:55:21 人浏览

导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担保人是很重要的存在,在同一个债务里边,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担保人,担保人是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责任的,那么担保人能向其它保证人追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担保人是很重要的存在,在同一个债务里边,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担保人,担保人是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责任的,那么担保人能向其它保证人追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担保人能向其它保证人追偿吗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定,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担保人能向其它保证人追偿吗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三、追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

  1、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具体包括:

  (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

  2、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担保人能向其它保证人追偿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担保人是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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