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释义
导读: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释义的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
第五十九条 因放射性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释义】
本条是对放射性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规定。
一、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本条规定的放射性污染损害,即指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放射性污染所造成的损害。由此,放射性污染损害有如下特点:(1)放射性污染损害是人为造成的,自然界的放射性物质或者说是天然放射性污染对人体也可能造成损害,但天然放射性污染不构成本条规定的放射性污染损害。(2)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要达到一定的“量”即超过国家标准,才口j能构成本条规定的放射性污染损害。也就是说,不超过国家标准的辐射对人体基本不构成损害。(3)放射性污染是一种辐射过“量”引起的污染,它看不见、摸不着,但人体接受过“量”辐射后所造成的损害却是能感知的。对人体是否因放射性污染造成损害及损吾后果,应当靠科学手段(仪器)来检测确定。
二、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反合同或者小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仅利、人身权利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二是侵权的民事责任,即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侵权行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导致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本条规定的放射性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
三、民法通则对放射性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条中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是指依照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中国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由于化工产业废物污染水源,导致半数以上江河湖泊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多地出现“癌症村”。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出台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
河北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11-15生效日期:2002-01-01发布部门:发布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18号《河北
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后,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对渔业污损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否为渔业水体的疑问。人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