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份合作制?
导读: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同于股份制企业,也不同于合作制企业和合伙企业,它是以劳动合作为基础,吸收了一些股份制的作法,使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是我国合作经济的新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股份合作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
什么是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是指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因向本企业的职工转让全部或部分产权,或者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者由企业向职工增资扩股等相关事项签订合同而引发的民事合同纠纷。这种合同的最大特点就是企业将产权转让给本企业的职工,或者向本企业的职工增资扩股,故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合同纠纷主要表现为企业与职工的合同纠纷,而且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以及合同的终止等方面。
【关联法规】
《公司法》第138-14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11条
《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方法》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
《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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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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